鲁衡所律师司志坤、张学壮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张三(化名)平时从事货物运输,某日凌晨在行驶过程中因困意来袭,就地停车睡觉。当夜李四(化名)骑摩托车载徐六(化名)撞向张三(化名)半挂车尾部,导致两人当场死亡,经鉴定二人均饮酒。张三(化名)醒后,继续驾车前行。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张三(化名)存在驾车逃逸情节并认定为主要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院以张三(化名)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逮捕。
司志坤、张学壮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数次前往当地,在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三(化名),与被害人家属积极沟通赔偿事宜,最终取得了受害人家属谅解,后又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案情,提出了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逃逸、没有社会危险性等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最终当地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当日释放。
张三(化名)走出看守所,终于和等候多时的家人相见。家属对律师连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