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6日下午4点至6点,闫光瑜主任应邀为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讲解医疗审判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侵权篇的影响。
本次讲座,闫光瑜主任以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了十类医疗过失形态,系统地进行分析,阐明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及外在条件,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引起重视,并就《侵权责任法》所涉及的医疗法律问题,阐述了对相关问题的影响,分析了对审判的影响。
会后,闫光瑜主任与医院领导进行了座谈和此后的晚宴。
闫光瑜主任已为聊城市人民医院、聊城市脑科医院、聊城市肿瘤医院、鲁西骨科医院就涉及医疗纠纷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